平和县教育局: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)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,同意招聘林斌彬等76位同志为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,试用期为一年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。以上人员聘用期为五年。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手续。
附:2014年平和县考试招聘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名单 平和县公务员局
2014年9月11日